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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体育部教师科研工作 考核与奖惩条例(2024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4-04-07 08:40:03 来源:体育部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体育部教师科研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及参与学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体育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的水平,为体育教学提供发展动力。结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科及科研业绩计分与奖励办法》,将体育部原有科研考核与奖惩条例进行如下修订。

第一条科研考核

1. 考核原则:科研工作是教师应尽职责,每位教师都必须提高认识,自觉完成规定科研任务;体育部遵照科研考核与个人年终考核、教师职称晋升、教师聘任相结合的原则,将科研工作纳入教师全面考核体系;

2. 科研达标任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内完成10分科研分值,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每年内完成5分科研分值;

3. 年度考核:教师当年科研指标未达到相应考核要求,根据既得科研分值,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按40学时超教学工作量中同比例扣除,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按20学时超教学工作量中同比例扣除;

4. 国内外访学期间,不承担部门教学任务的教师,不作科研考核要求;

第二条科研成果计分

1. 体育部教师发表论文和其它学术成果时,作者单位署名必须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否则不予计分;

2. 凡体育部教师在各类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期刊等级,科研分值,以校科研处核定为准;

3. 作为论文的第二及以后作者不进行计分;

4. 有关“通讯作者”按校科研处相关规定执行;

5. 个人当年所产生的各类学术成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传学校科研管理平台,凡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传的,不计入当年考核计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6. 当年科研成果是指从当年度的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7. 同一教师当年论文计分不超5篇。

第三条科研项目

1. 体育部鼓励教师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对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给予鼓励性奖励,并对获得项目立项给予相应资助。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重复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须上交科研组审核,备案,对重复申报相同或相近内容,以予驳回;

2. 凡体育部教师获得的各类项目,等级,科研分值,以校科研处核定为准;

3. 以部门为依托承担的横向项目不计入个人当年科研分值核算范畴;

4. 最终未能结项或被撤销、终止的科研项目,名单公布当年,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和立项分值。

第四条科研奖励办法

对体育部教师获得以下科研成果,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科及科研业绩计分与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给予奖励,并对超过职称所需要完成科研任务外的科研分值按50/分以予奖励,各类成果以校科研处核定为准。

1. 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相关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栏目文章等;

2. 教师获得的各类科研获奖成果;

3. 教师发表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4. 教师获得的各类纵向与横向项目;

5. 教师获得的各类发明专利成果、制定的标准等。

注:奖励限于学校科研处计分范围。

第五条各类科研成果层次界定

各类科研成果层次界定以校科研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六条其它

1. 本条例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由科研组提出修改意见,并报经体育部党政联席会通过,可在来年进行适当调整;

2. 本条例自20241月1日起执行,同时体育部以往有关科研考核规定停止执行;

3. 在考核中出现本条例未涉及的问题由科研组提出处理意见,并经体育部党政联席会通过执行;

4. 本条例解释权归体育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体育部

                                                  2024年1月1日

 

 

附件:《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体育部教师科研标志性成果奖励标准》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体育部教师科研标志性成果奖励标准

类别

 

成果

奖励标准(元)

备注

获奖

成果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

一等奖

50000

级别以校科研处核定为准。

二等奖

30000

三等奖

20000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

特等奖

30000

一等奖

20000

二等奖

10000

三等奖

5000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

一等奖

10000

二等奖

5000

三等奖

3000

科研项目(纵向)

国家级项目

申报

2000

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外送后,给予项目负责人奖励

立项

10000

省部级项目

申报

1000

立项

5000

厅局级项目

申报

500

立项

2500

科研项目(横向)

50万元<同一负责人当年经费到款100万元

到款金额的3%

奖励按照实际合同到款统计,外拨经费不奖励。

20万元<同一负责人当年经费到款50万元

到款金额的4%

1万元≤同一负责人当年经费到款≤20万元)

到款金额的5%

论文

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

(含SCISSCICSSCIEI A&HCI期刊源论文)

每篇

3000

以校科研处核定为准,不包括专刊、特刊、专集和增刊;不包括译文、会议论文、文献整理、散文、诗歌、随笔、访谈等。

其它

学术著作

每本

3000

编写量10万字以上

发明专利授权

每项

3000

有证书

标准立项

每项

5000

有颁布发文

决策咨询报告

报送

1500

党办机要形式报送

采纳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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