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的目的与意义
为进一步推动毽球运动在我校的广泛开展,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使我校学生人人学会踢毽子。创建出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特色品牌,配合上海市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学校“千人百队毽球”活动的开展,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的要求,丰富我校学生课余锻炼内容,使我校毽球高水平运动队发展与建立毽球运动广泛的群众基础相结合,提高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养成科学健身的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活动方案
1.活动对象:本活动面向我校全体学生
2.组织方法:踢毽球活动分为体育课上(课课练)与课余时间(自主练习)两种组织形式。在每学期前10周体育课中,教师必须运用准备活动或身体素质锻炼时间进行10-15分钟“踢毽球”活动。每个行政班在入学第一学期发放5个毽球,方便学生课余时间进行自主练习。
3.考核方法、标准与要求:学生“健身毽球”达标考试方法采用1分钟累计次数或一次不间断连续踢两种考试方法,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
考试标准为:大一年级:1分钟累计60个(允许3次中断)。或连续踢30个。
大二年级:1分钟累计70个(允许3次中断)。或连续踢40个。每学期每个学生有两次测试机会(2009级每学期为4次)。踢姿不限,但不得用手及手臂触球。
每学期“踢毽球”考核必须在体育课第13周之前完成,“健身毽球”达标成绩进入校本项目成绩管理系统,学生在校期间“健身毽球”成绩必须达标。如在体育1—4期间任何一次测试成绩合格,即为达标。如第四学期仍未达标,则该同学体育4成绩至多为59分,即为不及格,必须参加重修。
4.达标奖励:学生在大一年级达到测试标准,将在本年度本人体质测试总成绩中给予加“5”分的奖励。学生在一年级达标的基础上,在第二学年又通过二年级测试标准,则除在本年度体质健康测试总成绩中给予加“5”分的奖励之外。再给予2个“创新实践学分”。
三、本活动解释权归体育部。